做这行久了,你会发现很多老板有个通病。就是遇到事儿喜欢装瞎。
尤其是做平台、做社区、搞APP的。总觉得只要我技术中立,我就没事。大错特错。
前两天有个哥们找我喝酒,哭得那叫一个惨。他搞个二手交易的小程序,本来日子过得挺滋润。结果有个骗子在上面卖假货,还搞杀猪盘。受害者找上门,闹得挺凶。
这哥们跟我说:“我咋知道啊?我又不认识他。”
我说你傻啊。你难道没收到过投诉?没看到过举报?
这就是典型的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”却装作不知道。
法律上有个词叫“红旗原则”。意思是说,如果侵权的事实像红旗一样飘扬,你作为平台,睁眼瞎看不见,那就算你明知。
别跟我扯什么技术限制。现在的审核手段那么多,关键词屏蔽、图片识别、人工巡查,哪样不能做?
我记得有个案例,某视频平台。有个博主长期发布盗版电影解说。一开始只是零星几个投诉。平台处理了一下。结果这博主换个马甲,继续发。
这时候,平台要是还装傻,说“我不知道”,法院根本不信。
因为同样的内容,同样的账号特征,反复出现。这已经不是偶然了。这是系统性侵权。
这时候,平台如果还不采取措施,比如封号、断链、屏蔽。那平台就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很多从业者觉得,删帖太麻烦,或者怕得罪用户。
我就想问,你怕得罪用户,不怕被告上法庭?
赔偿起来,那可不是小数目。
我见过一个做论坛的站长。因为没及时删除一个泄露用户隐私的帖子。结果被起诉。
那个帖子其实挺显眼的。标题就是“某某小区业主名单及电话”。
这种一眼就能看出是侵权的内容。站长说没看见。
法官问:“你每天后台登录吗?”
站长说登。
法官问:“后台有举报功能吗?”
站长说有。
法官问:“有人举报过吗?”
站长说好像有。
法官说:“那你为什么不处理?”
站长说忙忘了。
法官说:“忙忘了也是过错。你作为管理者,有义务去维护平台的秩序。你既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,却不作为,那就是共同侵权。”
最后判了赔偿。
所以,别总想着钻空子。
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,这个“知道”包括明知和应知。
明知,就是用户举报了,你看到了。
应知,就是侵权事实明显,你作为一个理性的管理者,应该能看出来。
怎么证明你知道?
看你的后台数据。看你的投诉记录。看你的审核日志。
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。比如你建立了完善的审核机制,你及时响应了投诉。那可能还能免责。
但如果你什么都不做,或者敷衍了事。那等着吧。
很多小平台老板,法律意识淡薄。觉得法不责众。
其实不是。
现在司法实践越来越严。特别是涉及个人信息、知识产权、名誉权这些领域。
平台不能只做收租公。你得做管家。
你得管。
怎么管?
第一,建立快速响应机制。投诉来了,24小时内必须处理。
第二,定期巡检。别等用户举报了才动。主动去搜搜敏感词,看看有没有异常内容。
第三,留存证据。处理过程要留痕。万一将来打官司,这是你的护身符。
别觉得麻烦。
比起赔偿金和声誉损失,这点麻烦算啥?
我有个朋友,做电商代运营的。他跟我说,现在平台对商家管控越来越严。
商家要是售假,平台连坐。
所以平台都在拼命抓。
这就是趋势。
你作为服务提供者,必须意识到自己的责任。
你不能只享受流量带来的红利,却不承担对应的义务。
这就好比你在街上开了一家店。
有人在你店里卖假货,还骗人。
你看见了,不管。
警察来了,你说我不知道。
你觉得警察信吗?
网络世界也是世界。
同样受法律约束。
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,这是一个客观事实。
关键在于,你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。
如果没采取,那就是帮凶。
所以,别装死。
动起来。
审核机制搞起来。
客服团队建起来。
法律风险防起来。
这才是长久之计。
别等到被告了,才想起来找律师。
那时候,钱没了,名声臭了,后悔都来不及。
做互联网,良心和技术一样重要。
别让你的平台,成为违法者的温床。
那样,你离倒闭也不远了。
共勉。